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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征集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深圳平台)(2026—2028年)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10-16 16:37 【字体:大中小 】 视力保护色: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赁用车行为,降低公务用车行政管理成本、提升租车服务质量,推进公务用车降本提质增效,现就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深圳平台)(2026-2028年)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征集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深圳平台)征集(2026—2028年)

  (二)征集方式:承诺入围制。报名企业按照本公告及相关附件要求,提供符合入围标准的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并签订相关承诺书后即获得入围资格。

  (三)项目需求:详见附件。

  (四)入围资格期限:本次征集入围企业资格有效期自入围公告发布后,入围企业签订《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深圳平台)(2026—2028年)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承诺书》之日起至2028年9月30日。

  二、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

  三、获取企业征集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16日 至 2026年10月25日 。

  获取方式:通过深圳政府在线信息公开(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页)免费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截止时间:第一批入围企业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5日24:00时(纸质响应文件提交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同时为提高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社会化车辆租赁业务的参与度、活跃度,《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深圳平台)征集文件(2026—2028年)》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8年9月30日前长期有效,欢迎符合征集要求的企业积极提交响应文件,我局将定期审核确定报名企业的入围资格,持续接纳新的符合资质的企业入驻平台。

  (二)提交方式: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gljzcc@shenzhen.com.cn),并将响应文件纸质版封口盖章后邮寄至我局。

  (三)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C1103室,邮政编码:51803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社会化车辆租赁业务模块提供政企合作的渠道和桥梁,入驻平台不作为企业开展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化车辆租赁业务的前置条件。企业自愿报名在平台开展社会化车辆租赁业务,未获得入驻平台资格的企业,仍可依法依规在本平台外的其他线上或线下渠道开展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化车辆租赁业务。

  七、凡对本次企业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延亮,高子扬

  电 话: 0755-88101069,0755-88121673




  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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