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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职权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10-08 12:01 【字体:大中小 】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单位:

  经我局梳理,深圳市金康佰泰大药房有限公司等24家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已过期(清单详见附件),现根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依法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并予以公告:(二)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重新审查发证的......”的规定,拟依职权公告注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相关单位如对我局拟注销的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诉。经营主体未在规定时间内提起申诉或者申诉无效的,自公告发布之日三十日后,发证机关将依法注销附件所列药品经营许可证。

  联系电话:福田0755-83456047、南山0755-86975088、宝安0755-27660530、龙岗0755-28909361、龙华0755-23332000、光明0755-88212021。

  联系地址:

  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注册大厅窗口: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沙路7号福田工商物价大厦3楼综合服务窗口10-14号;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大道辅路3001号深圳湾体育中心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深圳湾体育中心东南侧独栋楼房)A区14、15、16窗口;宝安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宝安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综合窗口6-36号;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龙岗区龙城街道8033-1号行政服务大厅二楼43号窗口;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A座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11-28号窗口;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注册大厅窗口: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光明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5--25号。

  特此公告。

  附件:药品经营许可证依职权注销清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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