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现就A328-0045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A328-0045宗地位于新桥街道广深公路与新和大道交会处西北侧,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24819.17平方米,用地单位为深圳市新桥股份合作公司,于2026年6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62026YG0044693号)。
二、变更事项
(一)既有条款变更
用地单位由“深圳市新桥股份合作公司”调整为“深圳市新桥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特发中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三、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1日至2026年10月10日(1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ba/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一楼宣传区
2.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路239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和大道与大围二路交会处东北侧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在公示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公众意见征询表,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收件人:何工;联系电话:0755-27814976;请在信封上注明“A328-0045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bagljg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A328-0045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 A328-0045宗地位置示意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