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深圳市教育局2026年下半年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教育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9-30 15:13 【字体:大中小 】 视力保护色: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现将深圳市2026年下半年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深圳市户籍人员;

  (二)持有效期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有效期内深汕特别合作区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四)深圳市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

  (五)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深圳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六)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和国外学历学位。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申请第二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需要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本条款过渡期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六)无犯罪记录核查及从业禁止情况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为10月10日9:00至10月19日17:00。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申报

  每位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并选择认定机构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特别提醒:申请人登录网站报名前,须在“个人信息中心”中确认个人身份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等栏目中的个人信息是否正确,如手机号码不正确或证书信息未核验,应进行修改。

  认定机构:

  认定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须选择“深圳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现场确认点:

  (1)深圳户籍社会人员,选择户籍所在地的区级认定机构为现场确认点。

  (2)持有效期内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社会人员,选择最新居住登记所在地的区级认定机构为现场确认点。

  (3)持有效期内深汕特别合作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社会人员,可选择深圳市任一区级认定机构为现场确认点。

  (4)深圳市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选择学校所在地的区级认定机构为现场确认点。

  (5)港澳台居民可选择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的区级认定机构为现场确认点。

  (6)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部队驻地的区级认定机构为现场确认点。

  其中,符合以上条件的大鹏新区申请人选择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为现场确认点。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准备相关材料,在确认时间内到达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仅网上报名、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本次认定。

  现场确认日期为2026年10月12日至10月20日(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申请人须提前了解各区确认点办理业务的预约方式及办公时间等信息,并按预约时间前往确认点现场提交认定材料。各区确认点地址、预约方式等信息详见附件1。

  申请人需提前备好相关材料,现场确认时携带身份证明和需核验的材料原件等,并准备相关材料复印件、档案袋及档案袋封面等(详见附件2)。

  1.身份证明

  (1)深圳户籍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须现场在小程序“粤省事”的“数字空间”中调取证件电子凭证。

  (2)非深户籍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原件及《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可通过“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上依次点击“政务服务-户政业务-居住证、居住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居住登记信息服务-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信息查询”下载打印,并交由认定确认点工作人员现场扫码核验。无法提供居住证原件的,须现场调取小程序“粤居码”进行居住证的亮码展示。

  (3)深汕特别合作区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深汕特别合作区居住证原件及居住登记查询单。无法提供居住证原件的,须现场调取小程序“粤居码”进行居住证的亮码展示。

  (4)深圳市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留复印件备查)或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6)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内地高校毕业生提交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深圳市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使用已毕业的学历对照“学历条件”进行认定。

  特别提示: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通过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申请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认定报名前完成学历认证,学历认证方式见附件3。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如等级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无需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留复印件备查)。

  有关普通话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可向本人参加测试所在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构咨询。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人须提交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上须有医院明确给出的合格结论以及各项检查项目明细),体检表半年内有效,即2026年4月至2026年10月期间。体检统一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指定医院和体检表见附件3-4。体检表由申请人自行双面打印,且粘贴的照片须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报名时上传及现场提交的照片一致。

  申请人怀孕的,可申请推迟胸透时间,体检时提交近期B超单等材料交由体检医院确认。认定通过的申请人在孕期结束后到指定医院进行补检,凭补检合格结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备孕、哺乳期的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不能免除项目。

  申请人应提前了解各指定医院的体检时间安排体检。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有关部门核查,无需个人提交。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5-6),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后续认定机构将通知申请人领取加盖省教育厅公章的函件。申请人凭加盖省教育厅公章的函件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警务处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办理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有关认定机构作为认定依据。中国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中国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并在现场确认期间提交。

  6.照片

  申请人须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须与网报时上传照片、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此照片将作为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中国教师资格网唯一使用照片。申请人应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报名号、学科等重要信息。

  照片须为正规证件照,显示衣领及双眉、双耳、双肩,不得佩戴饰物,不得上传全身照、半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翻拍照、不规则手机自拍照等,不得进行过度美化。提交的纸质照片质量须过关,请勿提交容易撕毁、容易变色褪色的照片,以免影响后续证书使用。

  7.教育教学能力材料

  (1)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和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2)2016年5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的(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须提供含教育学和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的成绩证明(毕业生成绩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以便认定机构核实。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同时需提供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留复印件备查)。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因个人身份信息变更导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法在线验证的,或符合上述条件的退役军人申请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的,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常见问题-1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问题-发邮件寻求帮助,申请人待信息更改后通过在线验证,再进行报名认定。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10-56761296。

  (三)证书领取

  认定流程较长,请申请人耐心等候,并保持手机通话顺畅。审核完成后,市教育局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在深圳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认定结果,请申请人在11月18日左右自行查看结果。

  证书制作完成后,将通过短信通知领取。领取内容包括《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证》由申请人本人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提交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遗失责任自负。领取方式统一以申请人在报名系统填写的方式为准。选择自取的,领取地点设在福田区;选择邮寄的,届时由中国邮政以到付形式统一邮寄。其中,港澳台申请人,须在认定机构收到无犯罪记录证明后,方可领取证书;因怀孕未做胸透者,须在补做胸透后,方可领取证书。有关领取事宜,以市教育局后续短信通知为准。

  认定报名时请在报名系统详细填写本人的准确信息,如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证书领取时间,或邮寄地址、手机号码更换导致证书和认定申请表不能送达本人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中国教师资格网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在线核验,申请人须填报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需仔细阅读认定有关工作通告,并由本人进行网上报名、体检和现场确认。如出现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未按时体检等情况,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禁止由个人或机构代为报名,如因代为报名影响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五)如有疑问,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的“常见问题”和“使用手册”对照处理,或通过该栏目“邮件咨询”“电话咨询”“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寻求帮助。

  附件:

  1.深圳市认定机构及确认点有关信息

  2.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

  3.普通话水平测试、体检、学历认证等有关信息

  4.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5.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6.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深圳市教育局

  2026年9月3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6.docx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