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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公开遴选深圳市第四十五、第四十七高级中学耕地保护专项技术服务单位的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教育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9-30 14:50 【字体:大中小 】 视力保护色:

  根据市委、市政府“十五五”公办高中建设部署,为落实耕地保护相关工作要求,保障深圳市第四十五、第四十七高级中学农转用报批工作顺利推进,深圳市教育局拟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耕地保护专项技术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服务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委托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 投标单位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额外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载明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二)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需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予以承诺)。

  (三)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需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予以承诺)。

  (四)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无《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需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予以承诺;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五)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予以声明)。

  三、 项目名称

  深圳市第四十五、第四十七高级中学耕地保护专项技术服务

  四、 项目需求

  本项目打包遴选1家第三方机构承接两个子项目,两套成果独立编制、分别报审、分别签订独立合同、分别验收、分别结算。

  子项目1:深圳市第四十五高级中学(耕地占补平衡全流程落实技术服务)

  1.按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的补充耕地地块开展工作,落实地块开垦实施、农作物种植及后期管护,保障地块农作物正常生长,达到稳定利用耕地要求,杜绝撂荒;跟踪地块耕种现状,收集种植影像、照片、台账资料。

  2.按照广东省补充耕地项目管理要求完成全套档案资料组卷;配合完成区级初核、市级审核、省级复核外业核查与内业审查,按照各层级审查意见完成材料补正修改。

  3.配合主管部门完成广东省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监测监管系统、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地块信息录入、登记与报备,直至取得省级复核确认,完成本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指标挂钩核销,形成农转用报批有效依据。

  4.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会商、论证、核查会议,完成汇报答疑,整理会议纪要,全过程资料归档交付。

  子项目2:深圳市第四十七高级中学(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方案编制服务)

  1.开展地块现场踏勘、土壤调查评价,开展地力、土层厚度技术分析;编制《深圳市第四十七高级中学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方案》,充分兼顾“实施剥离”和“不予剥离”两种情形开展技术论证,明确剥离范围、剥离厚度、土方量测算、堆存场地、转运路线、覆土再利用地块、时序安排、投资测算。采购人仅提供已有的土壤污染检测报告,方案编制涉及的其他鉴定、分析工作由中标人完成,相关费用包含在本项目包干价内。

  2.对接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配合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方案。

  3.全套成果、评审全过程台账(含鉴定、分析原始资料)整理归档并完成交付。

  五、 服务期限与经费

  (一)服务期限:两个子项目服务期限均为自对应子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详细节点见招标方案。

  (二)项目经费:

  1.深圳市第四十五高级中学耕地占补平衡全流程落实技术服务招标控制价18万元;

  2.深圳市第四十七高级中学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方案编制服务招标控制价10万元;

  3.项目总招标控制价合计28万元。

  投标人须对子项目1、子项目2分别单独报价,任一子项目报价超出对应控制价或者总报价超出总控制价,投标无效。

  六、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一)报名方式:仅需电话报名,无需提交书面材料及审核。投标人拨打指定咨询电话,告知“深圳市第四十五、第四十七高级中学耕地保护专项技术服务投标报名”,并提供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即可完成报名。

  (二)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开第二日起10个自然日;若截止时间恰逢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自动顺延至首个工作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招标文件领取:请自行在本公告文末下载。

  七、 投标文件递交

  (一) 递交截止(截标)时间:截止时间为自本公告公开第二日起10个自然日17:00;若截止时间恰逢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自动顺延至首个工作日17:00,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邮寄、现场递交需在截止时间前送达)。

  (二) 提交方式及地点:接受邮寄或现场递交至联系地址。

  (三) 投标文件组成及要求:

  详招标方案。

  (四) 纸质版要求:正本1份、副本4份,全部文件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外包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编号(无则不填),装订规范、页码清晰。

  (五) 电子版要求:提供1份存储于U盘的电子版文件(U盘表面标注投标人全称),格式为PDF且无密码保护、无格式错乱,与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

  (六) 密封要求:所有纸质版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同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及骑缝处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袋封面需明确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手机号码、‘投标文件’字样”,不得单独密封提交。

  注:若电子版投标文件存在损坏、格式错误、内容与纸质版不一致或无法正常打开等情况,视为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

  八、 招标答疑

  (一) 异议提交时限:自本公告公开第二日起5个工作日内,逾期提交的异议不予受理。

  (二) 异议提交方式:以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明确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证明材料,邮寄或现场递交至联系地址(标注“招标异议”)。

  (三) 答复时限及方式:采购人收到有效异议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并在深圳市教育局官网公示;若异议答复需修改招标文件,将发布更正公告,截标时间顺延至新异议期(更正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截止后的首个工作日,具体以更正公告为准。

  (四) 补充说明: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存在倾向性、不公正性,可在上述异议期内提出,采购人将依法维护招标公平、公正。

  九、 开标安排

  (一) 开标时间及地点:截标后结合答疑处理情况确定,将通过电话逐一通知已报名投标人,未报名或未留存有效联系电话的,视为自动放弃知晓权利。

  (二) 参与要求:投标人自愿参与开标,参与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不参与开标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及评审结果。

  十、 咨询方式

  咨询及报名电话:0755-88128273(工作日9:00-12:00、14:00-18:00),仅解答程序性问题,不涉及实质性投标内容。

  联络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C2082室(投标文件邮寄、异议递交均至此地址,异议需标注“招标异议”)。

  附件:

  1.遴选深圳市第四十五、第四十七高级中学耕地保护专项技术服务单位公开招标方案

  2.市第四十五高待开垦范围

  3.市第四十七高耕地剥离范围

深圳市教育局    

2026年9月3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3.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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