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辅城坳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规划03-08地块、山厦片区3-15等地块详细规划实施深化方案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9-24 17:34 【字体:大中小 】 视力保护色:

  为优化片区教育设施用地布局,拟对龙岗区法定图则[山厦片区] 03-15、03-16、03-17、05-10、10-06、04-03地块、平湖金融基地辅城坳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规划03-08地块进行实施深化。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实施深化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情况

  地块调整:

  (一)教育用地占用公园绿地规划调整:将法定图则[山厦片区]03-15、03-16、03-17合并为03-15和03-17两个地块,其中03-15地块用地性质保持公园绿地不变,用地面积调整为7401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备注均调整为“-”;03-17地块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用地面积15832平方米,容积率为“-”、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30班小学、12班幼儿园” 、备注“-”;

  (二)公园绿地占用普通工业用地规划调整:05-10地块用地性质由普通工业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不变,容积率、配套设施、备注均调整为“-”;10-06地块拆分为10-06-01地块、10-06-02地块,其中10-06-01地块保持用地性质不变,仍为普通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11028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备注均不变;10-06-02地块规划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7269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备注均调整为“-”。

  (三)普通工业用地占用教育用地规划调整:将平湖金融基地辅城坳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规划03-08地块用地性质由教育设施用地调整为普通工业用地,容积率为“4.5”、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

  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二、公示方式及地点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g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2.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安大道309号平湖街道办事处一楼展厅。

  3.项目现场

  地址1: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龙路与长龙东路交叉口西南侧。

  地址2: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誉德路与华宝路交叉口西南侧。

  地址3: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与惠华路交叉口东北侧。

  地址4: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旭日东路东侧

  地址5: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洋坑路与金穗东路交叉口东南侧。

  三、公开展示时间

  自2026年9月25日至2026年10月4日(1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提出意见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收件人:王工;联系电话:0755-28906941;并在信封上注明“法定图则[山厦片区] 03-15、03-16、03-17、05-10、10-06、04-03地块、平湖金融基地辅城坳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规划03-08地块实施深化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onggangg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法定图则[山厦片区] 03-15、03-16、03-17、05-10、10-06、04-03地块、平湖金融基地辅城坳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规划03-08地块实施深化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附件:1.实施深化对比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6年9月24日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