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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一批肉制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9-16 14:4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市监公告〔2026〕39号

  今年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强对肉制品及各类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以假充真、掺杂掺假以及“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以警示经营者守法经营,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案例一:深圳市凡提驴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掺杂掺假食品案

  2026年4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联合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对深圳市凡提驴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厨房内的食材“驴肉(腩肉)”及自制待售食品“自制驴肉火烧”均检出马源性成分,未见驴源性成分,属于以马肉冒充驴肉进行销售。经核实,当事人近两年累计销售标称“驴肉”的肉类及相关制品金额共计11.02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且因涉案金额较大,涉嫌构成犯罪。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二:深圳市宝安区林记兄弟烧腊小作坊涉嫌生产销售抽检不合格食品案

  2026年5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对深圳市宝安区林记兄弟烧腊小作坊现场制售的烧鸭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该店制售的烧鸭中“日落黄”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在生产烧鸭过程中,为改变和美化烧鸭色泽,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日落黄。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立案查处,并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深圳市龙华区驴味十族餐饮店经营掺杂掺假食品案

  2026年4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对深圳市龙华区驴味十族餐饮店开展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线下门店招牌标注“驴味十族”、店内存放印有“驴肉火烧”字样的食品包装袋,且外卖平台消费者评价及商家互动回复中多次出现“驴肉火烧”宣传内容,但当事人实际以其他肉品冒充驴肉加工制作并对外销售驴肉火烧。经核算,当事人涉案销售金额超过5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且已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构成犯罪。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四:深圳市宝安区进达小吃店涉嫌生产销售抽检不合格食品案

  2026年5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对深圳市宝安区进达小吃店现场制售的烧鸭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该店制售的烧鸭中“日落黄”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在生产烧鸭过程中,为改变和美化烧鸭色泽,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日落黄。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立案查处,并予以行政处罚。

  针对食品生产销售过程中出现的知假售假、以次充好,以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强化监管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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