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智慧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规定,我办已向你单位作出《深圳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关于收回财政专项资金资助款项决定书》(深科工办〔2026〕 83号)(以下简称“《退款决定书》”,见附件),拟收回前期资助你单位的财政资金。经调查,你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或申报材料注明的地址经营,因其他方式均已无法送达《退款决定书》,我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公告送达有关规定,采用在深圳政府在线门户网站公告的方式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退款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关于收回财政专项资金决定书
联系人:张苍,电话:88101766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新洲路5008号。
深圳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