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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再次征集人工智能语料工作评审专家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9-11 16:5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单位、相关领域专业人才:

  为进一步充实人工智能语料工作评审专家库力量,确保评审过程科学、公正、专业、高效,根据《深圳市人工智能语料券专项资金操作规程》等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再次征集人工智能语料工作评审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人工智能技术专家:精通人工智能研发应用、人工智能语料和训练数据建设应用领域,熟悉通用人工智能大模型、具身智能与机器人的研发应用,语料和训练数据的质量评估与应用成效验证等工作的技术专家。

  (二)数据安全专家:精通数据流通交易、共享开放、融合开发和存储管理等各环节数据安全管理的技术专家。

  (三)数据合规专家:精通数据交易合规管理领域工作的专家。

  (四)财务专家:熟悉国家科技经费、专项资金审计政策,且从事财税或相关审计工作的专家。

  二、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并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专家评审工作,并接受监督管理。

  3.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无不良诚信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可根据不同领域特点进一步设置年龄要求。

  (二)专业条件

  1.人工智能技术专家: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并从事人工智能大模型、具身智能与机器人、行业应用开发等工作,以及人工智能训练应用相关语料和数据建设、应用、评估评价领域工作不少于3年。参与评审人工智能语料券的人工智能应用专家,应在所在单位从事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应用不少于1年,参加人工智能相关应用项目不少于1个,具备参与语料数据建设经验。

  2.数据安全专家:应熟悉网络数据安全领域前沿技术,精通数据流通交易、共享开放、融合开发和存储管理等各环节数据安全管理,在数据安全领域工作不少于8年。

  3.数据合规专家:应在数据交易所、律师事务所等从事数据交易和数据合规工作不少于3年。

  4.财务专家:应熟悉国家科技经费、专项资金审计政策,具备相关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格,且从事财税工作不少于8年。

  三、征集方式

  鼓励各单位积极动员、推荐符合上述条件的专家入库。同时,欢迎以上各类优秀人才自荐申请成为评审专家。

  四、征集程序

  (一)信息填报

  申请人填写《深圳市人工智能语料工作评审专家申请表》和《深圳市人工智能语料工作评审专家承诺书》(见附件1和2),并提供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任职证明、科研成果清单及相关佐证材料等扫描件。

  (二)单位审核

  推荐单位应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专业能力、道德品行等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推荐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资料提交

  上述资料经申请人填写签字、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压缩打包,文件命名为“姓名-单位-专家类别(人工智能技术专家/数据安全专家/数据合规专家/财务专家)”

  统一发送至邮箱:szsrgznylq@sz.gov.cn,联系电话:0755-88127457。

  (四)审批入库

  我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专家纳入专家库,并实行动态管理。专家入库审核结果将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申请人,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专家集中征集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期满后转入常态化接收入库申请。

  (二)我局将为入库专家颁发聘书,并根据项目评审需要,适时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

  (三)专家库实行动态更新机制,我局拟定每年8—9月组织集中开展专家信息更新工作,专家需主动定期更新个人信息。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人工智能语料工作评审专家申请表

  2.深圳市人工智能语料工作评审专家承诺书

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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