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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关于[石厦益田地区]法定图则35-12地块实施深化公开展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9-04 13:4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为落实片区公共服务设施需求,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拟对[石厦益田地区]法定图则35-12地块进行实施深化。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实施深化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规划情况

  将[石厦益田地区]法定图则35-12地块用地性质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由公共绿地(G1)修正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4460平方米,配套设施调整为“社会停车场(库)”,备注调整为“应落实文物保护相关要求并做好衔接”,具体指标详见附件。

  二、公开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网站公开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ft/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

  2.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石厦四街233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社区石厦三街与石厦六街交角处

  三、公开展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6年9月5日起至2026年9月14日止。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提出意见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收件人:王工;联系电话:0755-83136230;并在信封上注明“[石厦益田地区]法定图则35-12地块实施深化事宜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ftglj@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石厦益田地区]法定图则35-12地块实施深化事宜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规划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一并报批。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55-83136230

  特此公开展示。

  附件:1.实施深化对比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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