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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开展深圳市西湾红树林市级湿地公园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通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8-31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办法〉的通知》(深规划资源规〔2023〕12号),经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同意,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开展深圳市西湾红树林市级湿地公园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范围

  深圳市西湾红树林市级湿地公园位于深圳市行政区划内,本次登记区域涉及宝安区。

  二、登记单元预划

  以西湾红树林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报批边界为基础,结合现状公园管理范围、管养范围边界及周边连片自然资源情况,预划1个登记单元。

  三、工作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开展确权登记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次重点登记深圳市西湾红树林市级湿地公园登记单元范围、面积及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数量、质量等自然状况;国有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所有者职责履行(代理履行)主体及履行方式等权属状况,以及其他事项。登记单元所涉及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权利主体等,应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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