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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宝安区2026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拟永久使用林地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8-26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对深圳市宝安区2026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拟永久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

深圳市宝安区2026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项目类型

城镇、园区建设项目

项目批准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

批准文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宝安区2026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说明书

被用地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办事处、深圳市宝安区罗田林场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10.6766

使用林地期限

永久

使用林地位置

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1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ba/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环盛大道1号;

  2.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林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林场7栋一楼;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林场东南门。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在公示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公众意见征询表,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收件人:董工;联系电话:0755-27086006;并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宝安区2026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拟永久使用林地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dongml@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深圳市宝安区2026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拟永久使用林地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项目地理位置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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