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酰亚胺新材料工业园(一期)项目用地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绿宝路东侧,宗地号为E2024-0004。该项目于2026年7月9日取得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15212025GG0118591(改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对聚酰亚胺新材料工业园(一期)项目总平面图修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主要修改内容
(一)调整项目分期范围线,2栋、6栋由一期调整至三期报建;
(二)7栋建筑整体南北镜像对调,局部修改雨棚轮廓;
(三)修改8栋屋面女儿墙高度,建筑高度由12.3米修改为13.9米;
(四)根据以上修改,并按照建筑面积测算技术规范相应修改技术经济指标,一期总建筑面积由19536.09㎡修改为8572.21㎡,计容建筑面积、计规定建筑面积由18976.09㎡修改为8012.21㎡,其中:厂房由13469.37㎡修改为2505.49㎡,仓库保持不变;不计容建筑面积保持不变;相应修改其他技术经济指标相关数据。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9月4日(10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创富路文贞楼1栋二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绿宝路东侧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创富路文贞楼1栋二楼212室;收件人:岑工;联系电话:0755-22106732;并在信封上注明“聚酰亚胺新材料工业园(一期)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ssg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聚酰亚胺新材料工业园(一期)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修改前项目总平面图
2.修改后项目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