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深圳市电板贴片行业协会等8家行业协会无正当理由,连续2年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接受深圳市民政局的监督检查。以上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款以及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及《深圳市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行业协会)》(深民规〔2025〕2号)第3项规定,2026年6月18日,深圳市民政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深圳市电板贴片行业协会等8家行业协会限期停止活动一个月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电板贴片行业协会等8家行业协会名单
深圳市民政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