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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A613-0748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事宜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8-07 10:0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润宏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变更A613-0748宗地部分规划设计条件。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变更内容

  A613-0748宗地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光明大道与松白路交会处北侧,宗地面积为21068.7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本次变更主要对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12025YG0011568(改1)号]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1.规定用地面积由原21068.77平方米调整为20752.80平方米;

  2.宗地号由A613-0748变更为A613-0776;

  3.建筑覆盖率由“一级≤65%,二级≤25%”调整为“结合建筑设计方案确定”。

  其余未尽内容保留原许可的规划设计条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8月8日至2026年8月17日(1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甲子塘大道旁

  3.调整地块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光明大道与松白路交会处北侧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收件人:龙工;联系电话:0755-23466269;并在信封上注明“A613-0748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事宜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gmg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A613-0748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事宜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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