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孵化器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25〕13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6〕347号),现就202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一)孵化器运营主体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过“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网址: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进入孵化器管理与信息服务系统,按要求在线填报申报书(附件4或附件5,可同时申报标准级、卓越级),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孵化器申报应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认定条件。其中,卓越级应达到国际一流、国内先进水平。
(三)孵化器孵化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须由具备执专业资质的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应附带统一监管平台赋码。审计报告应体现总收入、孵化服务收入及具体构成等关键指标。
(四)2025年已申报但未通过的孵化器,可选择“导入”功能自动导入历史数据,并进行更新。
二、工作要求
(一)各区孵化器主管部门积极动员、充分发动,组织开展本辖区孵化器申报工作,通过管理员账号登录“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对本辖区孵化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实地核查。
(二)各区孵化器主管部门于2026年8月18日前,将审核推荐的孵化器名单,正式行文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另外,卓越级孵化器申报材料电子版(U盘/光盘)同步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管理办法》对各区推荐的孵化器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孵化器名单进行公示,内容包括孵化器运营主体名称、孵化场地地址及面积。于2026年8月30日前正式行文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三、联系方式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755-88107050/88101471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010—68205221
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010—68209050/68209047
线上报送系统技术咨询:010-69943997/69943998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6〕347号)
2.《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25〕131号)
3.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用户操作手册
4.标准级孵化器申报书
5.卓越级孵化器申报书
6.孵化器推荐汇总表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