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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新职业线索征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7-28 16:1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健全我市新职业发现机制,积极培育新职业序列,推动新业态、新职业、新工匠融合发展,扩大新质生产力技能人才供给,助力产业转型升级,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新职业、新工种线索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聚焦我市“20+8”产业集群发展战略,重点围绕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数字经济、低空经济、康养托育、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等产业领域开展。

  征集对象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及人社部新职业信息发布文件中未收录但已形成一定从业规模且具备独立技能要求的新职业;对已收录但职业内涵发生重大变化的,可申报增设新工种或提出调整变更建议。

  二、申报条件

  深圳市范围内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职业院校、科研机构或个人等均可申报。申报主体应紧密契合产业发展趋势与企业实际需求,具备开展新职业开发、职业标准研究、培训评价等相关工作的专业基础与实施能力,严格遵循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合规诚信、服务产业、促进就业的工作原则,确保申报内容真实完整、符合政策要求,切实服务于技能人才评价队伍建设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主体在申报前,应综合运用问卷调查、访谈座谈、数据分析等多种方式,深入行业企业、产业园区、职业院校等地,结合实际岗位需求和新业态发展趋势,挖掘新职业信息,按要求认真填写《新职业建议书》。

  (二)新职业、新工种应经过职业调查、可行性分析、专家论证等必要步骤。

  (三)鼓励在申报新职业建议时,按照现行《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编写并提交该职业的职业标准初稿,并运用新媒体技术,制作与新职业主要工作内容相关的短视频、图表等可视化资料,为专家评审论证提供真实、直观的参考依据。

  三、申报材料

  1.填报《新职业建议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

  2.新职业调查分析;

  3.如有可视化资料,请以光盘或U盘形式存储,与《新职业建议书》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四、其他事项

  (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并组织专家围绕社会需求、岗位创新、从业人员规模和可行性分析等维度对申报的新职业开展系统性、科学化评估论证。

  (二)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版及PDF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寄送至指定地址。

  (三)对论证通过的新职业项目,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按程序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推动其纳入国家新职业或新工种目录。对成功上报并纳入国家目录的,将持续给予技术指导,组织开展职业标准开发等评价资源建设。对未通过论证但具备发展潜力、拥有市级推广价值的,纳入我市专项职业能力重点培育目录,以能力单元形式打造专项职业能力集群,逐步形成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加快构建梯次发展、动态更新的职业序列体系。

  本征集工作常态化开展,首批集中征集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5-88123672;0755-88123383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东路8005号人才园6037室

  邮编:518000

  电子邮箱:jnjdb@hrss.sz.gov.cn

  附件:新职业信息建议书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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