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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太子湾环港大厦(一期)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公示

信息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7-27 14:27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商运置业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办理太子湾环港大厦(一期)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太子湾环港大厦项目位于前海合作区招商街道南海大道延伸段与邮轮大道交汇处西南角,宗地号K103-0014。根据本项目《增补协议书》((2020)8811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5202000017号),本宗地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文体设施用地、商业用地,总用地面积12810.66平方米,总规定建筑面积不超过50000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34900平方米,文化艺术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仓储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建筑容积率≤3.91,建筑覆盖率≤45%,建筑高度或层数≤150米,且同时满足航空限高要求,绿化覆盖率≥30%,机动车泊位数233辆。

  本宗地项目分两期开发建设,本次报建为一期工程,建筑功能主要为办公及商业。

  二、公示内容

  用地单位根据《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2024版)并结合相关专业意见调整设计,变更内容涉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图(详见附件),主要如下: 

  (一)关于经济技术指标

  1.建筑面积

  地上计规定建筑面积中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由100调整为50平方米地上核增面积由3306.64平方米调整为4261.23平方米,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14955.60平方米调整为14752.62平方米。

  2.其他指标

  调整绿化面积及折算绿地面积、建筑基底面积等;增设地面非机动车停车位116个,含60个充电桩车位。

  (二)关于总平面图

  一期整体建筑方案设计调整,主要修改为取消A、B座之间的空中连廊,调整局部建筑外轮廓尺寸标注,B座由4层调整为5层,宗地南侧地面车行出入口调整为入口,调整局部路口宽度,增设非机动车停车位等。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6年7月28日—2026年8月10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e站通)。

  2.太子湾环港大厦(一期)项目施工现场。

  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6年8月10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深圳市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yanghd@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包括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无关的异议等),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工规证、修改后工规证

  2.原报建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3.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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