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山革命烈士纪念碑位于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向我局申请办理大马山革命烈士纪念碑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土地权属事宜。依据《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规定》(深府规〔2025〕2号)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该项目位于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大马山脚下,土地面积为597.90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土地权属证明文件为准),拟确权土地使用权人为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权属来源为行政划拨,地界范围图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16日(15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公示
大马山革命烈士纪念碑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大马山脚下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收件人:吴工;联系电话:0755-27403885;并在信封上注明“大马山革命烈士纪念碑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土地权属公示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gmjggxm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大马山革命烈士纪念碑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土地权属公示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地界范围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