虾地路(龙大高速辅道-全宏一路)项目用地位于光明区公明街道;阅洺境花园(一期)项目用地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东明大道与宜居一路交叉口西北侧;阅洺境花园(二期)项目用地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东明大道与月亮路交叉口西北侧。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向我局申请办理虾地路(龙大高速辅道-全宏一路)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核发事宜;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阅洺境花园(一期)、阅洺境花园(二期)项目路口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核发事宜。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虾地路(龙大高速辅道-全宏一路)项目、阅洺境花园(一期)项目路口、阅洺境花园(二期)项目路口的总平面图(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7月3日(1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2.虾地路(龙大高速辅道-全宏一路)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西田社区虾地路与全宏一路交叉口
3.阅洺境花园(一期)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明大道与宜居一路交叉口西北侧
4.阅洺境花园(二期)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明大道与月亮路交叉口西北侧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收件人:李工;联系电话:0755-27401636;并在信封上注明“虾地路(龙大高速辅道-全宏一路)等三个项目总平面图批前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gmjggxm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虾地路(龙大高速辅道-全宏一路)等三个项目批前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虾地路(龙大高速辅道-全宏一路)项目总平面图
2.阅洺境花园(一期)项目路口总平面图
3.阅洺境花园(二期)项目路口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