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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15单元KD01地块实施深化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6-22 11:17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为促进产业用地集约节约利用,加快重大产业项目落地,拟对[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15单元KD01地块开展实施深化。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实施深化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规划情况

  (一)将[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15单元KD01地块划分为KD01-01、KD01-02、KD01-03、KD01-04四个地块,用地性质保持不变,并按照法定图则规定落实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规划道路(命名为风和路)。划分后,KD01-01地块用地面积为1580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由3.4调整为4.2,配套设施为文化活动室1500平方米,备注“规划”;KD01-02地块用地面积为1580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由3.4调整为4.2,配套设施为便民服务站400平方米、公共充电站1100平方米,备注“规划”;KD01-03地块用地面积为18415平方米、KD01-04地块用地面积为54986平方米,用地性质均为新型产业用地(M0),该两个地块配套设施为警务室50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200平方米、物流配送站21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7200平方米,该两个地块共同备注“依政府批件,地块的公共配套设施及建筑量分配情况在后续的坂田街道岗头社区金园片区已出让产业用地土地整备项目(塑和用地)、坂田街道岗头社区金园片区已出让产业用地土地整备项目(好时达用地)中落实”。

  (二)落实上层次法定图则中的建议性道路线位,调整为规划道路,暂定规划路名风和路。

  二、公开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s://pnr.sz.gov.cn/lg/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和风门路交叉口东北侧

  三、公开展示时间

  自2026年6月23日起至2026年7月2日(1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提出意见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规划科501室,曾工;联系电话:0755-28905795;并在信封上注明“[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03-02地块实施深化事宜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onggangg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15单元KD01地块实施深化事宜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实施深化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一并报批。

  特此公示。

  附件:1.实施深化对比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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