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建筑光伏一体化和“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6-22 15:5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国家碳达峰试点(深圳)实施方案》《深圳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光储直柔”技术应用,促进建筑领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我局现组织申报2026年度建筑光伏一体化和“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深圳市拟建、在建或已建成的建筑光伏一体化和“光储直柔”建筑工程项目。

  (二)申报主体

  建设单位单独申报,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申报。

  由第三方投资的项目,建设单位应联合第三方投资单位共同申报。已建成的项目,建设单位应联合运维单位共同申报。

  (三)申报要求

  1.拟建、在建项目:

  (1)符合国家、广东省建筑光伏应用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拟建项目应符合深圳市地方标准《建筑光伏一体化技术标准》《建筑光储直柔工程技术规程》要求;

  (2)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2.已建成项目:

  (1)符合国家、广东省建筑光伏应用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已办理项目竣工验收手续;

  (2)已正常投入使用,具有良好的应用成效。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报送

  1.请各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将本通知转发各有关单位并组织申报。

  2.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试点项目申报书》,于9月30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加盖公章)报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莲花大厦东座20楼2001室,电子文档(盖章版扫描件+可编辑文本)发送至邮箱 cjzxgreen@zj j. sz. gov. cn。

  (二)组织遴选

  我局对申报项目组织开展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

  (三)确定试点

  对通过审查和评审的项目,我局将列为深圳市2026年度试点并对外公布。

  三、试点要求

  (一)拟建、在建项目应认真组织、抓好落实,配合我局开展试点项目跟踪调研及管理工作,并在试点内容完成后向我局报送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二)已建成项目应配合我局开展现场观摩、宣传等推广活动。

  联系人:胡工,电话:0755-83218904。

  附件:1.试点项目申报书(拟建、在建)

             2.试点项目申报书(已建成)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6月22日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