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申请办理翠宝公园手续。经核查,该用地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现对该项目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6月14日起至2026年7月13日。(3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2.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冬青路18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翠宝路与宝清路交叉口南侧。
三、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规划科506室,马工;联系电话:0755-28900355;并在信封上注明“翠宝公园建设工程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onggangg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翠宝公园建设工程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翠宝公园建设工程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