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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前湾智慧化靠泊点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的公示

信息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6-10 14:1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前海财政中心申请前湾智慧化靠泊点工程用海。根据《深圳市海洋发展局市管用海项目审查审核工作指引》(深海发〔2024〕67号)相关规定,现对上述项目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前湾智慧化靠泊点工程

  二、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前湾智慧化靠泊点工程选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湾内,广深沿江高速东侧。

  (二)用海概况

  本项目用海类型为“旅游娱乐用海(一级类)”中的“旅游基础设施用海(二级类)” ,用海总面积为0.4341公顷,其中:

  浮桥、联系桥及接岸平台用海面积为0.4111公顷,用海期限20年,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一级方式)”中的“透水构筑物(二级方式)”;疏浚用海面积为0.0230公顷,用海期限6个月,方式为“开放式(一级方式)”中的“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二级方式)”。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

  深圳市前海财政中心

  四、海域使用论证单位

  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前湾智慧化靠泊点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详见附件。

  六、公示时间及方式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11日起至2026年6月26日止。

  (二)公示网站: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官网(http://qh.sz.gov.cn/)。

  七、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事项有意见的,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反馈意见。单位反馈意见需加盖公章,个人反馈意见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88105172

  电子邮箱:lihs@qh.sz.gov.cn

  附件:前湾智慧化靠泊点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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