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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G01046-0106号宗地分宗事宜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6-08 16:5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G01046-0106宗地位于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与大运路交叉处西北侧,已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26〕2003号)(以下简称“《土地合同》”),受让人为深圳市润圳房地产有限公司。该宗地用地面积169734.85平方米,规定建筑面积476800平方米。根据《土地合同》第四十一条,“本宗地位于大运片区,为高标准打造深圳东部中心国际化街区,乙方应编制本宗地项目建设分期实施方案,并报龙岗区政府审查;乙方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可以根据项目建设分期实施方案办理分宗手续。按宗地建设、验收、使用与管理,公共配套设施按宗地逐期移交。”

  现深圳市润圳房地产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G01046-0106宗地的分宗手续,我局已受理该申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土地分宗、合宗的办理规则>的通知》(深规土〔2010〕127号)有关规定,现将G01046-0106宗地的分宗方案公示如下:

  一、土地分宗情况

  (一)分宗前用地情况

  G01046-0106号宗地的受让人为深圳市润圳房地产有限公司,用地面积为169734.85平方米,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城市道路用地,住宅(含配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均为70年(自2026年5月11日起至2096年5月10日止),集中商业、酒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均为40年(自2026年5月11日起至2066年5月10日止),容积率≤3.26,规定建筑面积 476800平方米,包括:住宅305617平方米、商业143456平方米(酒店25000平方米,集中商业116000平方米,母婴室270平方米,配套商业2186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957平方米、文化活动中心15000平方米、幼儿园4010平方米(用地面积3600平方米,班数12个)、幼儿园3150平方米(用地面积2700平方米,班数9个)、托儿所①500平方米、托儿所②5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25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长者服务中心15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6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100平方米、邮政所100平方米、通信单元机房60平方米。

  (二)分宗后用地情况

  将G01046-0106宗地分为六个宗地,其中:

  1.宗地1(住宅地块):用地面积约为25270平方米(含城市道路用地约6944平方米;用地面积以宗地图为准),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土地使用年期为70年,自2026年5月11日起至2096年5月10日止。总建筑面积65358平方米,其中:住宅65120平方米,商业1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38平方米(规划指标以规划设计要点为准)。城市道路用地(允许建设的地上架空连廊和地下联通通道除外)产权归政府。

  2.宗地2(幼儿园地块):用地面积约为2720平方米(用地面积以宗地图为准),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土地使用年期为70年,自2026年5月11日起至2096年5月10日止。总建筑面积3150平方米,其中幼儿园3150平方米(用地面积2700平方米,班数9个;规划指标以规划设计要点为准)。幼儿园产权归政府。

  3.宗地3(住宅地块):用地面积约为20852平方米(用地面积以宗地图为准),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土地使用年期为70年,自2026年5月11日起至2096年5月10日止。总建筑面积65256平方米,其中:住宅64525平方米,商业6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31平方米(规划指标以规划设计要点为准)。

  4.宗地4(住宅地块):用地面积约为56410平方米(含城市道路用地约15827平方米,用地面积以宗地图为准),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土地使用年期为70年,自2026年5月11日起至2096年5月10日止。总建筑面积131301平方米,其中住宅125542平方米,商业1386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263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25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长者服务中心15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600平方米,托儿所5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100平方米,邮政所100平方米,通信单元机房60平方米(规划指标以规划设计要点为准)。城市道路用地(允许建设的地上架空连廊和地下联通通道除外)产权归政府。

  5.宗地5(商业地块):用地面积约为48176平方米【含城市道路用地约2259平方米(其中商业盖板外道路面积约585平方米),竖向标高国家高程约为43.80米~48.30米(以规划验收数据为准);用地面积以宗地图为准】。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土地使用年期为40年,自2026年5月11日起至2066年5月10日止。总建筑面积156584平方米,其中:商业141270平方米(集中商业116000平方米,酒店25000平方米,母婴室27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314平方米,文化活动中心15000平方米(规划指标以规划设计要点为准)。城市道路用地(允许建设的地上架空连廊和地下联通通道除外)产权归政府。

  6.宗地6(住宅地块):用地面积约为16306平方米(用地面积以宗地图为准),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土地使用年期为70年,自2026年5月11日起至2096年5月10日止。总建筑面积55151平方米,其中:住宅50430平方米,商业1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11平方米,幼儿园4010平方米(用地面积3600平方米,班数12个),托儿所500平方米(规划指标以规划设计要点为准)。

  二、现场展示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

  (二)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与大运路交叉处西北侧。

  三、网上展示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四、媒体公示

  深圳特区报。

  五、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个自然日,自2026年6月9日起至2026年6月28日止(2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六、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开发利用科708室张工;联系电话:0755-28920114;并在信封上注明“G01046-0106号宗地分宗事宜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ggljkfly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G01046-0106号宗地分宗事宜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G01046-0106号宗地分宗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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