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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施行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线上申请专家论证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6-05 17:0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前海管理局,市建筑工务署,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建筑站、市政站,各有关单位、专家: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论证专家管理办法》(深建规〔2025〕17号)、《深圳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论证专家管理实施细则》(深建质安〔2025〕47号),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统称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切实提高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质量,强化施工安全风险防控,经过三个月试点运行,我市超危大工程专家论证线上管理机制已具备全面推广条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6年6月1日起,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统一通过智慧建造平台进行线上申请、自动匹配专家(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安全等级为一级的深基坑监测方案及智慧建造平台未尽类别的专项施工方案除外),各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保障有关工作顺利实施。

  二、智慧建造平台抽取专家后,在通知短信中增加链接网址,专家点击链接进行身份验证、参会确认(2小时以内)。已接受邀请的专家如临时有紧急安排,无法参加专家论证会,可通过链接写明原因、取消参会(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

  三、专家论证会前,施工单位(论证会发起人)与已接受邀请的专家应建立联系,提供详细论证会地址定位、专项施工方案、联系人及电话;专家应认真审查方案,独立提出意见;专家宜在会前将个人审查意见提交施工单位,便于施工单位在会前优化方案,会中及时沟通交流,提高论证会议效率。论证会后,专家将个人签字意见交予施工单位上传智慧建造平台。

  四、专家组组长应充分听取专家组成员意见,系统化梳理专家个人意见,形成综合性审查意见;不得只逐条罗列个人意见,简单堆砌形成结论不明确的审查意见。

  五、各监督机构、施工单位、专家在施行过程中遇到困难,或对系统运行有优化建议的,可及时通过智慧建造平台客服与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反馈。各监督机构结合日常监督工作做好论证专家履职动态管理;施工单位在申请论证过程中,发现专家存在《深圳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论证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二)、(三)项情形或其他违规情形的,及时向我局报告。

  各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市区监督机构及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危大工程专家论证在线化管理对提升安全监管效能、规范论证流程的重要意义,也是规范危大工程监管的必要手段,请务必认真组织落实,积极做好衔接调整和检查执法工作。同时,于6月1日起在深圳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论证专家管理系统开放专家申请入库事项,欢迎满足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踊跃报名,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审核、遴选入库等工作。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83786896,83788697

  附件: 1.深圳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论证专家管理办法

                2.深圳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论证专家管理实施细则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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