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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T201-0074宗地分宗的公示

信息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5-29 16:4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T201-0074宗地位于前海深港合作区桂湾片区,西临临海大道,东临听海大道,北临桂湾一路,南临桂湾四路,已签订深前海地资合字(2013)001号《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合同书》及其补充合同一,土地使用权利人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T201-0074宗地总用地面积200094.3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区域交通用地+轨道交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根据作价出资合同第十条约定,本宗地可按规划分宗。

  现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T201-0074宗地分宗,我局已受理该申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T201-0074宗地分宗事项公示如下:

  一、T201-0074宗地分为以下三个宗地(分宗范围示意图详见附件1):

  宗地一:1.总用地面积22090.54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2090.5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轨道交通用地,容积率≤8.30,建筑高度≤300米。宗地规定建筑面积183380平方米,其中办公20500平方米、酒店32400平方米、商务公寓115770平方米、地上商业14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71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2所)共36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1处)350平方米)。

  2.本宗地总体布局、城市设计、市政设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相关要求详见公示材料附件。

  宗地二:1.总用地面积68228.03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60432.96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7795.0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区域交通用地+轨道交通用地,容积率≤9.68,建筑高度≤300米。规定建筑面积584711平方米,其中办公270978平方米、商务公寓224983平方米、地上商业50000平方米、地下商业265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12250平方米(公交场站96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所)共10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3所)共83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3所)共15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400平方米、邮政所15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2所)共120平方米)。

  2.本宗地总体布局、城市设计、市政设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相关要求详见公示材料附件。

  宗地三:1.总用地面积109770.63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85984.56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23786.0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区域交通用地+轨道交通用地,容积率≤6.56,建筑高度符合航空限高要求,规定建筑面积563749平方米,其中办公92552平方米、酒店63560平方米、商务公寓184247平方米、地上商业134200平方米、地下商业255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63690平方米(社区健康中心1400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1所)共350平方米、公共厕所(2所)共12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2所)共40平方米、托育机构(1所)1000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所)75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3所)共745平方米、其他公共配套(口岸设施(含派出所)及旅游巴士场站)共59285平方米)。

  2.本宗地总体布局、城市设计、市政设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相关要求详见公示材料附件。

  二、上述宗地根据竖向标高进行分层,分层情况、各宗地具体规划指标详见公示材料(附件2、3)。

  三、公示期为20天,自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17日,公示期内如对该宗地分宗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我局联系。本公示除在《深圳特区报》刊登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现场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网站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qh.sz.gov.cn/)

  (二)现场

  1.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23号E站通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海大厦T1栋

  联系⼈:孙工

  电话:0755-88105164

  附件:

  1.T201-0074宗地分宗示意图

  2.分宗各层示意图

  3.分宗后规划设计要点表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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