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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关于第140届广交会服务机器人、时尚饰品、智慧医疗专区展位申请事宜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商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5-29 15:2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企业:

  第140届广交会继续设立服务机器人、时尚饰品、智慧医疗专区,现启动专区展位申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务机器人、时尚饰品、智慧医疗专区情况

  (一)展示时间

  服务机器人专区:2026年10月15日至19日(第一期)

  时尚饰品专区:2026年10月23日至27日(第二期)

  智慧医疗专区:2026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第三期)

  (二)展示地点

  广交会展馆D区友谊大厅(21.2)

  (三)展品范围

  服务机器人专区:在个人、家庭以及专业领域提供服务的机器人,包括但不限于家政服务机器人、教育服务机器人、娱乐服务机器人、养老助残机器人、安全监控机器人、清洁服务机器人、餐饮服务机器人、讲解导引机器人、救援机器人、快递机器人等。

  时尚饰品专区:天然珠宝玉石饰品、人工/合成珠宝饰品、贵金属饰品等时尚饰品产品。

  智慧医疗专区:医疗机器人、智能诊断及医疗产品、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按摩及理疗产品、智能康复护理产品、智能监测产品等。

  (四)展位面积及参展费用

  友谊大厅内全部为光地展位,服务机器人专区每家企业原则上不少于4个展位(36平方米),时尚饰品、智慧医疗专区每家企业原则上不少于2个展位(18平方米),对评审入选的企业免收展位费,企业自行特装布展。

  二、申报标准

  企业展示产品须符合专区展品范围,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研发创新实力强、发展潜力大或品牌知名度高。对3个专区企业暂不作出口额限制。

  三、申请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10日。

  四、展位申请流程

  根据《服务机器人专区展位数量安排评审标准》《时尚饰品专区展位数量安排评审标准》《智慧医疗专区展位数量安排评审标准》(见附件1-1、2-1、3-1),仅对退回展位进行调整安排,具体流程如下:

  (一)展位确认

  请第139届广交会专区参展企业向深圳交易团确认第140届广交会专区参展意向及展位数量,填写展位申报表(见附件1-2、2-2、3-2)并盖章交至深圳交易团办公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申请。若第140届继续申报同一专区且无材料变更(即无补充材料),仅需填报展位申报表,无需提交申请材料及申报声明。

  (二)展位动态调整申请

  非第139届广交会专区参展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展位申报表,并按照评审标准(附件1-1、2-1、3-1)参照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附件1-3、2-3、3-3)准备纸质材料(需胶装成册)及电子版资料,其中声明需加盖公章(声明模板见附件1-4、2-4、3-4)。

  请新申请企业于2026年6月10日18时前将展位申请电子版资料发送至深圳交易团专区资料受理邮箱(yaolan@szfetsc.com.cn),同时将纸质版资料送至深圳交易团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大厦7楼711室)进行现场审核,且需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完全一致,所有材料最终以纸质版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1-1.服务机器人专区展位数量安排评审标准

  1-2.第140届广交会服务机器人专区展位申报表

  1-3.服务机器人专区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

  1-4.服务机器人专区企业申报声明

  2-1.时尚饰品专区展位数量安排评审标准

  2-2.第140届广交会时尚饰品专区展位申报表

  2-3.时尚饰品专区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

  2-4.时尚饰品专区企业申报声明

  3-1.智慧医疗专区展位数量安排评审标准

  3-2.第140届广交会智慧医疗专区展位申报表

  3-3.智慧医疗专区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

  3-4.智慧医疗专区企业申报声明

深圳市商务局

2026年5月28日

(联系电话:0755-88916835,0755-88916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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