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文物〔2026〕19号
各有关单位:
革命文物是红色文化的重要物质载体,是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凝聚奋进力量的宝贵财富。按照《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加快核定公布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的通知》(办革函〔2025〕1226号)相关要求,市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核定公布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中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以及市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工作部署,我市严格对标名录核定规范,精准核定革命文物、摸清红色资源家底,结合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最新成果,现将前海石、“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标语牌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核定公布为深圳市第三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将44处馆藏珍贵文物核定公布为深圳市第三批可移动革命文物。
请各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依照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做好革命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革命价值,弘扬革命精神。
特此通知。
深圳市文物局
2026年5月28日
(联系人:徐紫瑶,联系电话:0755-88102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