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观澜导航台迁建项目边坡工程及施工便道拟临时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有关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5-27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观澜导航台迁建项目边坡工程及施工便道拟临时使用林地及林木采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项目名称

观澜导航台迁建项目边坡工程及施工便道

项目类型

1-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批准机关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深发改〔2024〕808号

被用地单位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1.8595

使用林地期限

24个月

采伐面积(公顷)

1.7630

采伐株数(株)

706

优势树种

阔叶混交林

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位置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花社区观澜导航台迁建项目现场

  二、公示时间

  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3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方式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h/

  (二)实地公示

  现场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花社区观澜导航台迁建项目现场。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壹点规划馆;收件人:黎金铂;联系电话:0755-23335718;并在信封上注明“观澜导航台迁建项目边坡工程及施工便道临时用林和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onghglj@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观澜导航台迁建项目边坡工程及施工便道临时用林和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3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报批。

  附件:1.观澜导航台迁建项目边坡工程及施工便道拟临时用林-地理位置示意图

  2.观澜导航台迁建项目边坡工程及施工便道拟林木采伐-地理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6年5月27日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