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石岩街道应人石社区公园景观提升工程等项目拟使用林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一)石岩街道应人石社区公园景观提升工程
(二)广东省罗田森林公园消防实训基地项目
二、公示时间
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3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ba/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同富裕工业区行政执法大楼。
2.深圳市宝安区罗田林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林场。
3.项目现场
地址1: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应人石新村东侧应人石公园。
地址2: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象山大道罗田森林公园。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在公示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公众意见征询表,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收件人:黄工;联系电话:0755-27086116;请在信封上注明“石岩街道应人石社区公园景观提升工程等项目使用林地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huangtl@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石岩街道应人石社区公园景观提升工程等项目使用林地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3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