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恒新材料产业园(二期)项目用地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创文路与新风路交会处,宗地号为E2017-0019。该项目于2022年10月18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SS-2022-002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对冠恒新材料产业园(二期)项目总平面图修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主要修改内容
(一)该项目本次申请采用《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2024修订版)开展设计审查;
(二)局部修改机动车停车位布局,二期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由137个修改为143个;局部修改绿化范围,绿化覆盖率保持不变;
(三)修改1栋厂房南侧入口造型;局部取消1栋厂房北侧、2栋厂房东侧及西侧屋顶架构;修改8栋出屋面楼梯间及设备用房轮廓;
(四)取消项目东侧两处景观廊架;
(五)根据以上修改,并按照建筑面积测算技术规范相应修改技术经济指标,二期总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由53313.19㎡修改为53850㎡,计规定建筑面积由52351.7㎡修改为51890㎡,其中:厂房由36529.29㎡修改为36303.12㎡,宿舍由9328.63㎡修改为8916.88㎡,仓库由202.4㎡修改为210㎡,食堂由1695.18㎡修改为1780㎡,办公由4596.2㎡修改为3070㎡,增加生活服务用房1610㎡;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961.49㎡修改为1960㎡;相应修改其他技术经济指标相关数据。
二、公示时间
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9日(10个工作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创富路文贞楼1栋二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创文路与新风路交会处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创富路文贞楼1栋二楼212室;收件人:岑工;联系电话:0755-22106732;并在信封上注明“冠恒新材料产业园(二期)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ssg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冠恒新材料产业园(二期)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修改前项目总平面图
2.修改后项目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