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公共设施用地布局,依职权拟对[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07-12、07-13等3个地块进行实施深化。该事项已经深圳市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实施深化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规划情况
将07-13地块的3409平方米调整为公园绿地,剩余部分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具体情况详见图表。
二、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规划馆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盛四路与科盛路交汇处西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h/
三、公示时间
本次实施深化方案公示时间为10个自然日,自2026年5月23日至2026年6月1日止。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网站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下载。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壹点规划馆;收件人:李梦月;联系电话:0755-23335755;并在信封上注明“[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07-12、07-13等3个地块实施深化项目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onghglj@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07-12、07-13等3个地块实施深化项目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审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壹点规划馆
联系邮编:518100
联系人:李梦月
联系电话:0755-23335755
特此公开展示。
附件:1.法定图则实施深化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