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枢纽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于2025年2月列入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该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等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情况
(一)项目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与布龙路交汇处,更新单元用地面积491426.6平方米,拆除范围用地面积442438.4平方米,其中开发建设用地面积356708.1平方米(含零星纳入用地2228.8平方米)。
(二)开发建设用地规划主导功能为居住、商业及新型产业,规划容积1632653平方米,其中,住宅1126380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328457平方米(含母婴室240平方米、商业文化设施11300平方米),地下商业20000平方米;产业研发用房85320平方米;产业配套商业33816平方米(含地下商业10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38680平方米,其中社区级配套设施正面清单:幼儿园(含托育机构)、社区管理用房、社区警务室、便民服务站、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邮政所、邮政支局等,户外活动场地(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微型消防站、公共充电站、小型垃圾转运站(含再生资源回收站、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作息房)、110KV变电站等,具体指标详见附件。
(三)更新单元内规划一处占地1.8公顷的交通场站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一处占地1.5公顷的教育设施用地以及1.1公顷的公园绿地等。
二、公开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网站公开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
3.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南路5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路里石排村社区南门公告栏
(三)媒体公开展示
《深圳特区报》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6月20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提出意见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规划科506室,李工;联系电话:0755-28906941;并在信封上注明“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枢纽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事宜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onggangg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枢纽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事宜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规划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一并报批。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506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28906941
特此公开展示。
附件:1.区域位置图和拆除与建设用地范围图
2.地块划分与指标控制图
3.总平面布局示意图
4.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