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比亚迪汽车实业有限公司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申请办理X2024-0005、X2025-0009两宗地合宗事宜,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已受理该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合宗事项公示如下:
一、宗地情况
(一)合宗前
X2024-0005宗地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片区,通港大道与红海大道交会处西北侧,权利人为深圳比亚迪汽车实业有限公司,土地面积275841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普通工业用地,容积率≤1.93,土地使用年期30年(2022年8月9日起至2052年8月8日止),总建筑面积5303235平方米。
X2025-0009宗地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片区,通港大道与红海大道交会处东北侧,权利人为深圳比亚迪汽车实业有限公司,土地面积4609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普通工业用地,容积率≤1.8,土地使用年期30年(2025年10月29日起至2055年10月28日止),总建筑面积82972平方米。
(二)合宗后
合宗后宗地号X2026-0005,用地面积为2804515平方米,为上述两宗地用地范围之和。土地用途为普通工业用地,容积率≤1.93,土地使用年期为30年(2022年8月9日起至2052年8月8日止),总建筑面积5386207平方米(各分项建筑指标按原合同设定),权利人为深圳比亚迪汽车实业有限公司。
原X2024-0005、X2025-0009两宗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等相关要求,在X2026-0005宗地范围内继续有效并严格履行。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后情况
(一)合宗后宗地号为X2026-0005,用地面积2804515㎡,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容积率≤1.93,规定建筑面积为5386207㎡。
(二)合宗后建筑高度为厂房≤60m,其他≤100m。
(三)合宗后各侧建筑一级退线不少于6米,二级退线不少于9米。
(四)合宗后机动车泊车位调整为4616辆。
(五)原规划设计要点批复表(要点编号SS202400021、SS202501343)作废。
具体详见公示图表。
三、公示时间
2026年5月16日至2026年6月4日(2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上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创富路文贞楼1栋2楼深汕管理局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街道通港大道与红海大道交会处西北侧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创富路文贞楼1栋2楼(邮编518200);收件人:单工;联系电话:0755-22836817;并在信封上注明“X2024-0005、X2025-0009两宗地合宗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相关事项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ssg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X2024-0005、X2025-0009两宗地合宗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相关事项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附件:1.公示图表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