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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国土资源部深圳培训基地项目拟永久使用林地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5-14 15:3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对国土资源部深圳培训基地项目拟永久使用林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国土资源部深圳培训基地

项目类型

公共事业和民生

项目批准机关

深圳市发展计划局

批准文号

深计〔2002〕763号

被用地单位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

使用林地四至范围

详见附件

使用林地面积(公顷)

3.2929

使用林地期限

永久

备注

/

  二、公示时间

  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1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dp/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A5栋3楼

  2.项目所在社区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下沙社区公告栏

  3.项目所在现场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金沙路云海酒店入口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A5栋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林业科;收件人:蒋工;联系电话:0755-28336306;并在信封上注明“国土资源部深圳培训基地项目使用林地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dply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国土资源部深圳培训基地项目使用林地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21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项目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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