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鹏城技师学院职教园校区(一期)项目用地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六联社区,宗地号为G10221-0634。现该项目于2026年2月11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72026GG003064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我局深圳鹏城技师学院职教园校区(一期)项目总平面修改情况对公示如下:
一、主要修改内容
(一)本宗地规划自行车泊位数调整为190辆,地块南侧非机动车停车区域调整为室外球场;
(二)经济技术指标调整。
二、公示时间
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26日(10个工作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g/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六联社区职教园内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件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建筑设计科1101室,戴工;联系电话:0755-28916910;并在信封上注明“深圳鹏城技师学院职教园校区(一期)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aishh@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深圳鹏城技师学院职教园校区(一期)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修改前项目总平面图
2.修改后项目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