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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遴选幼儿园托班教师与融合教育教师专题培训承办机构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教育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5-06 14:0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全市学前教育发展需要,按照《深圳市教育局机关自行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以公开招标方式遴选幼儿园托班教师与融合教育教师专题培训承办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采购项目

  幼儿园托班教师与融合教育教师专题培训

  三、项目要求

  (一)培训规模与时长

  幼儿园托班教师培训对象104人,分2期开展,每期培训连续开展4天;学前融合教育教师培训对象69人,安排1期,连续开展5天。

  (二)培训目标

  提升托班教师在托班幼儿保教、托班环境创设、家园沟通等方面的专业能力;提升学前融合教育教师在融合教育政策理解、特殊需要幼儿识别与支持、融合教育课程设计与实施、家园协同共育等方面的专业能力。

  (三)培训内容

  1.托班教师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托班幼儿身心发展特点与照护策略;

  (2)托班环境创设;

  (3)家园沟通与协同共育。

  2.学前融合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融合教育政策导向与发展趋势;

  (2)特殊需要幼儿的识别与支持策略;

  (3)融合教育课程设计与实施;

  (4)家园协同与多元支持体系建设。

  (四)培训时间

  2026年5月下旬-2026年7月上旬

  (五)培训地点

  深圳市

  四、项目经费

  本项目经费总预算为¥488,815元(大写:人民币肆拾捌万捌仟捌佰壹拾伍元整)以内,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其中,培训费预算为¥384,815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捌万肆仟捌佰壹拾伍元整)以内。按照《深圳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实行不超过二类培训综合定额标准(不含早餐按不超过520元/人/天,含全天食宿等按不超过550元/人/天,最后一天含午休不含晚餐按不超过385元/人/天)。综合定额标准内分项核定、总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按实际培训安排据实结算。师资费预算为¥104,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零肆仟元整)以内,报价要求列出授课教师职称,并根据实际授课教师的职称和授课时间在讲课费标准内据实结算。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二)独立法人投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分公司投标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 

  (三)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四)承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五)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不接受未经采购人同意的分包;

  (七)具有学前教育教师相关培训项目实施经验;

  六、投标单位需提供资料

  (一)项目申报书(含培训方案及经费预算,详见附件1);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2);

  (三)机构注册资料:包括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等(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四)团队成员资料:提供团队成员(项目管理人员和师资队伍)在学前教育教师等方面培训的专业资质和工作履历;

  (五)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如有相关领域/项目经验,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名称页、合同主要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加盖单位公章);

  (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承诺声明;

  (七)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备注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七、时间安排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圳市教育局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在门户网站(http://szeb.sz.gov.cn/)发布遴选项目通告(公告期为10天)。

  (二)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须按照项目需求,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和附件2)及准备其他材料,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8:00前发送电子邮件并邮寄纸质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5份至深圳市教育局(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在信封或邮件处注明 “幼儿园托班教师与融合教育教师专题培训”字样及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三)我局将采取综合评分法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确认,于2026年5月29日前确定一家承办机构,并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后将与承办机构签署合作协议。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深圳市教育局C2085室

  电子邮箱:xqjyc2088@sz.edu.cn

  联系人:陈老师、王老师

  电话:0755-88125662、0755—88128139

  附件:

  1.幼儿园托班教师与融合教育教师专题培训项目申报书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深圳市教育局

2026年5月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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