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职权调整的决定》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调整地质灾害防治6个行政许可事项实施主体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对华建勘测设计院(深圳)有限公司提交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资质变更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一、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结果列表:
二、公示时间
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uohu/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博隆大厦5楼;收件人:程工;联系电话:0755-82346399;并在信封上注明“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hstd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6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