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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深圳市龙华区摇丫山建筑废弃物处置设施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4-21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为落实市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龙华区摇丫山建筑废弃物处置设施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项目相关事项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观湖街道坂澜大道东侧,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60308平方米,项目位于无法定图则覆盖区域。

  二、规划设计条件

  (一)用地面积:160308平方米。

  (二)用地性质: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5)。

  (三)建筑规模:≤80920平方米。

  (四)备注:

  1.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建筑退线等结合生产工艺及《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予以控制;

  2.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应统筹考虑机场限高及周边环境风貌等要素,确保项目整体形态与周边城市风貌协调统一、有机融合;

  3.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结合地质和工程条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要求,落实边坡防护、截排水、监测预警等安全措施,保障工程安全;

  4.项目需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项目应满足《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等规定;

  5.在不扩大用地规模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后续工程实施时,结合地形地貌等实际情况对项目用地范围进行适当优化和微调,视为符合本规划。

  三、公示时间

  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5月21日(3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h/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规划馆

  3.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澜大道176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樟航路东侧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壹点规划馆;收件人:胡懋阳;联系电话:0755-23335746;并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龙华区摇丫山建筑废弃物处置设施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onghglj@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深圳市龙华区摇丫山建筑废弃物处置设施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龙华区摇丫山建筑废弃物处置设施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图件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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