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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涉及古树原址保护方案》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4-16 10:0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涉及罗湖区古树4株、龙岗区古树1株,近日,我局已组织完成专家评审会等工作,现将该项目涉及古树原址保护方案(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1日(5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公示渠道

  (一)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楼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

  3.古树现场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罗湖口岸派出所内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和平路1009-2号门口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建设路3010号道路边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珠宝园停车场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1.罗湖管理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楼生态地环科(林业科);收件人:尹工,联系电话:0755-82348099;2.龙岗管理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606林业科;收件人:官工,联系电话:0755-28918219。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涉及古树原址保护方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罗湖管理局:lhstdhk@pnr.sz.gov.cn;2.龙岗管理局:lggljly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涉及古树原址保护方案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涉及古树原址保护方案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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