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市市场监管局专项资金专家库(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专家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4-09 17:4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领域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专家的支撑作用,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深市监规〔2025〕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我局现公开征集市市场监管局专项资金专家库(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18:00(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二、入库条件

  具备《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所规定的条件,愿意承担第十七条所规定的义务。

  基本条件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严谨的专业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能够客观地履行职责;

  (二)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领域具备较强理论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熟练掌握本专业领域技术知识、国内外现状及发展态势,熟悉掌握国内外本专业领域工作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三)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工作,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等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曾因不当行为被取消或者终止专家资格的、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不予纳入专家库。

  专业条件(满足其一即可)如下:

  (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备博士学位;

  (二)取得律师执业资格8年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企业法务经理;

  (三)从事企业实际管理并担任企业高级管理职务5年以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市场监管局同意,可不受上述年龄条件限制或专业技术职称、资质条件限制。

  三、专家职责

  (一)参与市市场监管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

  (二)参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需使用市市场监管局专项资金专家库专家的其他领域工作。

  四、申请流程

  (一)入库申请。申请人在征集期限内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专家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sjj/person/#/login以下简称“服务系统”),按系统要求填报有关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1.基础信息;

  2.领域申报信息。包括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回避信息、职称信息等内容;

  3.申报附件。包括入库申请表(详见附件2,系统中下载)、身份证件、相关证书等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核。市市场监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查验或者进行答辩。

  (三)网上公示。拟入库专家名单在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专家予以入库,入库名单在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公布。

  五、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务必如实填写所有相关信息,并于征集期限内在服务系统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本次征集不设其他申请渠道。

  (二)申请人可从通知发布之日起注册登录服务系统,先行完成基础信息的填报、入库申请表(附件2下载)的填写与佐证材料的准备。服务系统于4月16日起开放“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版块申报。版块申报开放后完成领域申报信息的填写与附件的上传。

  联系人:曾小姐;电话:0755-83070960。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专家库(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入库申请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8日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