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深圳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深府〔2024〕2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我市(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2025年,我市全年累计处理污水23.17亿立方米,处理处置污泥236.52万吨(含水率80%),纳入GIS系统管理的市政排水管渠21,709.80公里、市政污水(截污)泵站80座。我市污水处理费上缴市财政专户2,278,300,996.76元,全部用于支付市政排水设施运行、维护、改造、建设以及污水处理费的代征手续费。
特此公示。
深圳市水务局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