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支持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深前海规〔2025〕6号)及申报指南,本次开放第一条第(一)款、第一条第(二)款、第一条第(三)款、第一条第(四)款、第一条第(五)款、第一条第(六)款、第一条第(七)款、第三条、第四条。扶持期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经审核,拟对2025年符合科技服务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条件的企业进行资助,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障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期为2026年4月7日至13日。
联系方式:0755-88105272
地址:深圳市前海合作区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2418
附件:2025年前海科技服务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审核通过名单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