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自然资规〔2026〕1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大鹏新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龙岐湾地块[酒店项目])》,调入地块位于大鹏新区大鹏街道、调出地块位于大鹏新区南澳街道。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将上述方案调入调出地块相关情况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询意见:
一、公示内容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龙岐湾地块[酒店项目])
二、公示时间
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7日(7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一)网上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A5栋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A5栋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19;收件人:刘工;联系电话:0755-28336327;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意见建议”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dpg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深圳市大鹏新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龙岐湾地块[酒店项目])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7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
1.局部优化前后城镇开发边界附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