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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招商局太子湾大厦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公示

信息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3-30 10:4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商岸置业(深圳)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办理招商局太子湾大厦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招商局太子湾大厦项目位于前海合作区招商街道太子湾片区,宗地号K202-0035。根据《增补协议书》((2018)88140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NS-2018-0081号),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5511.5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总规定建筑面积142000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81716平方米,酒店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284平方米;建筑容积率≤9.15,建筑覆盖率≤65%,建筑高度或层数≤380米,机动车泊位数640个。

  二、公示内容

  用地单位根据《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2024版),并结合测绘及设计等单位意见申请变更,变更内容涉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图,主要如下: 

  (一)关于规划指标

  1.计规定建筑面积

  总规定建筑面积不变,分项规定建筑面积调整。地上计规定建筑面积中办公建筑面积由80819调整为79378.83平方米,酒店建筑面积由38827调整为38600.39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由17911调整为15303.46平方米;地下计规定建筑面积中酒店建筑面积由1173调整为1399.61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由2089调整为1846.77平方米,取消地下办公建筑面积;相应调整总建筑面积和相关指标。

  2.核增/减建筑面积

  地上核增面积由8964.41平方米调整为17753.17平方米,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54728.44平方米调整为55718.35平方米,相应调整总建筑面积和相关指标。新增地上办公核减建筑面积2337.17平方米,地上商业核减建筑面积2849.77平方米。

  3.其他指标

  地上建筑层数由59层调整为62层,建筑高度由374米调整为373.50米;建筑基底面积调整,建筑覆盖率由39.29%/15.26%调整为40.75%/15.26%;局部调整绿化范围,并相应更新绿化面积,绿化覆盖率不变。 

  (二)关于总平面图

  调整塔楼屋顶、裙房屋顶、北侧建筑入口雨篷设计等;调整物业服务用房位置;调整场地南侧消防车道及登高场地的位置;西侧临商海路车行出入口位置北移1.5米;更新宗地内地上建筑连廊相关表达等。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14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e站通)。

  2.招商局太子湾大厦项目施工现场。

  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6年4月14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深圳市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包括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无关的异议等),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工规证、修改后工规证

  2.原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3.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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