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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福永街道白凤路(凤凰山大道-兴业一路)新建工程项目总平面图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3-27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福永街道白凤路(凤凰山大道-兴业一路)新建工程项目用地位于宝安区福永街道,项目北起凤凰山大道,南至兴业一路。道路全长约1490米。现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向我局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事宜。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福永街道白凤路(凤凰山大道-兴业一路)新建工程项目总平面图(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3月28日至2026年4月6日(1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ba/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一楼宣传区;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第三工业区兴业一路尽头(华腾精机旁边)。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在公示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公众意见征询表,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收件人:王工;联系电话:0755-27820063;并在信封上注明“福永街道白凤路(凤凰山大道-兴业一路)新建工程项目总平面图批前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bagljggxm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福永街道白凤路(凤凰山大道-兴业一路)新建工程项目总平面图批前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项目总平面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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