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航城街道规划二路(规划五路—规划九路)新建工程方案设计核查,经核查,该用地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现对该项目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3月28日至2026年4月26日(3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ba/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在公示网站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收件人:黎工;联系电话:0755-27809686;并在信封上注明“航城街道规划二路(规划五路—规划九路)新建工程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bagljggxm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航城街道规划二路(规划五路—规划九路)新建工程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航城街道规划二路(规划五路—规划九路)新建工程地块选址示意图
2.地块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
3.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