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深圳市科技传播促进会法人登记证书作废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3-16 17:5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深圳市民政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深民撤许〔2026〕1号),本机关核发的“深圳市科技传播促进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为2025年6月30日至2029年6月3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300MJL186068W)正本和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

  2026年3月16日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