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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26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3-16 17:0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市局制定了《深圳市2026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局食品生产处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彭先生,83070890。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3日

  深圳市2026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和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7号)、《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2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对象

  全市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者、取得登记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二、检查方式

  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管、专项工作、有因核查,组织对本辖区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食品小作坊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方式为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等。

  三、检查重点

  (一)重点检查范围。重点品种: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湿粉类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酒类、固体饮料、桶装水、压片糖果、果蔬汁类及其饮料、预制菜、食盐、食品添加剂等风险高、消费量较大的食品生产者;肉制品小作坊;婴幼儿用塑料奶瓶和奶嘴、竹木砧板等竹木制品、一次性餐饮具、一次性食品接触用铝箔制品等类别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重点单位:供校食品生产者;多批次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以往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者,标签标识问题较多的重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

  (二)监督检查要点。食品生产者监督检查要点为: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重点强化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委托生产等情况。强化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督检查,将食品生产者食品添加剂的采购管理和投料使用、产品检验和标签标识等列为重点检查内容,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监督检验要点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资质、从业人员管理、生产环境条件、设备设施管理、原辅料控制(重点强化原料进货查验和使用记录检查)、生产关键环节控制、标识信息、贮存运输及交付控制、检验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产品召回、信息记录和追溯、质量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三)督促落实生产单位主体责任。督促生产单位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广东省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督促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有效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在线提交食品安全自查情况,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覆盖抽考。督促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单位按规定要求设立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制定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并督促获证生产单位依法落实年度自查。督促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单位建立、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对自查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与问题进行整改。

  四、检查安排

  年度监督检查应覆盖所有获证的食品生产者与食品小作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年度日常监督检查以双随机模式开展,覆盖5类发证产品,并将婴幼儿用塑料奶瓶和奶嘴、竹木砧板等竹木制品、一次性餐饮具、一次性食品接触用铝箔制品,以及往年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生产企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实行告知承诺许可的获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全覆盖例行检查。

  (一)市级食品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安排

  市局按照风险分级管理和省局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检查工作要求,结合全市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按照省局部署,强化督导与检查。对辖区内重点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专业化职业化检查员对重点企业开展风险排查,对发现问题线索的食品生产者开展飞行检查。组织各辖区局落实食品相关产品告知承诺许可获证单位全覆盖例行检查,对例行检查不合格的依法撤销生产许可。

  (二)区级食品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安排

  按照监督检查计划对辖区内所有持证食品生产者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结合省局、市局部署,对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湿粉类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酒类、固体饮料、桶装水、压片糖果、果蔬汁类及其饮料、预制菜、食盐、食品添加剂等生产企业实施风险排查。对食品相关产品告知承诺许可获证单位开展全覆盖例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市局应严格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各辖区局对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实施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计划,按规定公开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及时汇总监督检查信息,分析监督检查结果,查找突出问题,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评估。

  (二)市、区局应强化问题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重点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者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与产品抽检。督促企业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抽查考核,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各辖区局应主动排查整治重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对多次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跟踪抽检,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市局应适时开展飞行检查,督促消除风险隐患。

  (四)市、区局应强化监督检查信息化管理。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和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督检查应按要求使用统一检查移动端入口(即融合监管通)。

  (五)强化总结与信息报送,请各辖区局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粤政易报送《深圳市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管理动态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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